民国32年(1943年)
2018-12-14
7月28日 日军采用“以华制华”策略,宣布解除军管,将工厂“发还”。钟渊强索“垫用款”459万元(伪中储券)。因大生各厂是日军在苏北占据的重点企业,再三拖延,才正式“发还”。“发还”时,全厂仅机器零件即损失70%以上,流动资金一无所有,仅剩车面极少数存花,根本无法开车。
10月1日 日伪实行商业统制,花纱布不得自由交易。董事陈葆初与伪商业统制会商定花纱物物交换及代纺办法,设立“大生纱花交换处”进行经营。
11月4日 陈葆初向董事会报告组织纱花交换处经过,并取得了大生董事会委任其负责纱花交换的书面文件。直至抗日战争结束,大生一、三公司一直由陈葆初出面经营,任代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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