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宿舍楼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25-04-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生宿舍楼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大生路9号; (2)项目规模:约245万元;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大生宿舍楼改造项目施工,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拆除砖墙、楼地面、内墙天棚面腻子乳胶漆、外墙涂料、屋面防水保温结构层、外墙落水管、外墙面松动破损抹灰层、门窗、原厨房卫生间内水池、洁具等所有满足改造所需的所有拆除内容,空心砖墙、其他隔断、圈梁、构造柱、钢梁、现浇构件钢筋、砼砖基础、块料地面、块料楼面、地面涂膜防水、石材零星项目、块料踢脚线、吊顶天棚等为完成本工程而实施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如部分工程因招标人原因暂停施工,相应工期顺延。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特别提示: ①本工程供应商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供应商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提供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报名 4.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06日14时00分; 4.2获取方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06日14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开标地点: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二楼会议室(大生路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发布信息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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